债务人以离婚逃债怎么办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1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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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以离婚逃债怎么办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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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自2005年3月起至2006年2月止,我先后向李某夫妇共同经营的小卖部提供价值13万元的文具等货物,经我多次催要李某夫妇只偿还了5万元,其余8万元货款一直未还。我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李某支付货款。判决生效后,我去找李某夫妇,他的妻子却说她与李某已经于判决前协议离婚,房屋家产等全部财产归她,所有债务由李某承担,李某现在外出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我的货款还能要回来吗?
张先生
张先生: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财产不够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也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对于李某夫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协议中约定由李某个人偿还,显然是一种恶意串通借离婚逃避债务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据此,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请求对李某夫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执行。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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