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10周岁以上孩子须经其同意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14 09: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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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养10周岁以上孩子须经其同意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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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我表哥家的孩子今年12岁。最近,表嫂突然下落不明,表哥也失去了工作,负担孩子上学、生活费用日益困难,便想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孩子知道后坚决不同意,但表哥仍将孩子送给了他人收养。请问,表哥可以这样做吗?
顾先生
顾先生:
你表哥的行为是违法的。
我国收养法虽然规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其中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残疾、患严重疾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生活极度困难,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我国实行的是限制收养的原则,如果有特殊困难但仍有能力抚养的,原则上不能送养子女。
同时,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可见,你表哥并非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儿子,而且,要将年满10周岁以上的儿子送养,也必须征得儿子本人的同意。你表哥送养孩子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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