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可否要求店员购买剩余商品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1 08: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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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可否要求店员购买剩余商品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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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我是某商店售货员。商店规定,每个月要卖出多少商品,如果达不到标准,就要由店员买下剩余商品。请问,店里的规定合法吗?如果我要辞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舒小姐
舒小姐:
商店的规定是不合法的。
商品卖不出去是商店的正常经营风险,店员没有购买商店商品的义务。
劳动者辞工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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