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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执行法官能搬走我买的轮椅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10-21 08:38:06 1617
  法官:

  去年,我欠张某3万元钱,因我家有实际困难一直没还。张某到法院起诉了我,现已进入执行程序。我哥哥患有脑血栓,已经偏瘫多年。前年,我给哥哥买了把轮椅供他使用。同事对我说,如果其他财产不够还债,法院的执行法官可能要搬走这把轮椅抵偿债务。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刘先生

  刘先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规定,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你给你哥哥所买的轮椅属于此规定中提及的辅助工具,因此即使你的财产不足以偿还欠款,执行法官也不能搬走你给哥哥买的轮椅。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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