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多部门规范“双11”,遇这些情况别客气,投诉!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8-08 16:38:14
1403
民主与法制网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民主与法制》社主办的中央政法媒体,于2000年上线开通。2014年2月获得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及转载权限。2017年9月,再次获得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换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同时民主与法制网微博、微信公众号也获得新闻发布权。2020年7月,民主与法制网荣获中央政法委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优秀资讯类账号”。民主与法制网集全网之力,成为集政治、经济、法治、文化、社会、信息、视频、互动等为一体的国家一类新闻网站,同时与新浪微博、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均建立了一键分享功能,开通了民主与法制网抖音、快手等视频账号,欢迎网友转载互动。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临近“双11”,多个部门为你的钱包操碎了心,开指导会,提醒消费者、嘱咐商家,从多个方面规范“双11”。快来看看,碰到哪些事可直接投诉,又有哪些情况需自己担责。
多部门规范“双11” 10月27日,工信部发文,针对营销短信扰民问题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完善现有短信营销预案。 10月28日,北京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要求商家严禁篡改或者隐匿交易信息;及时下架或删除侵权产品链接;保障个人信息数据安全等。 11月4日,中消协也发布“双11”套路提醒,这些套路包括,先涨后降;买赠可能是全年最高价;规则复杂套路多;便宜货可能是临期产品等。从多个方面提醒消费者“双11”网购需谨慎。 另外,早在4月份,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针对强迫实施“二选一”以及其他突出问题,会议明确提出严防垄断失序,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等。
碰到这些情况,投诉! 千防万防,消费者在“双11”体验中可能还是会碰到一些烦心事。比如,常见的未经用户同意,快递直接放驿站、快递柜等。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快递公司送货上门或进行投诉。 江苏、浙江等地邮政管理部门都曾表示,快递员未征得用户同意就把快递投到快递柜属违法行为,用户可向快递企业投诉。还有地方消保委称,快递公司将快递放入快递柜前,应征得消费者的同意。 另外,对于依法开具发票、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消费者权益,如果碰上拒绝执行的商家,可以直接举报。“双11”期间商家经常给一些赠品,这些赠品有问题,卖家也得担责。 今年还有一些新变化是,遇到“双11”营销短信骚扰,也可举报。中消协表示,依照《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未经消费者允许推送商业信息和广告宣传行为涉嫌违法。
有些情况消费者需注意,需自己担责! 当然,还有一些情况需要消费者自己担责。 首先,不要脱离平台进行私下交易,不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者扫描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 还有常见的就是,和快递员约好了取件地点和时间,却忘记取造成快递丢失、损坏等。《民法典》第六百零八条规定: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也就是说,自己没有及时取快递期间,快递物品损毁、灭失等,责任要自己承担。至于如何预防,最好是本人及时接收,如果没时间,可以约定放快递柜或驿站。如果约定了放门口、消防栓等容易丢失的地方,一旦出现问题,只能认栽。 还有定金的问题,很多电商“双11”采取预售的方式,先交定金,然后指定时间再付尾款。注意,如果消费者未按要求付尾款,定金是不退的。当然,消费者如果付定金后悔了,可先付清尾款,再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进行全额退款。 这些,你都学会了吗?(记者 吴涛)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北京房产继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