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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开屏广告不能任性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8-09 14:58:19 354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近日,APP开屏广告成为网友热议焦点,部分开屏广告因无法关闭、套路诱导、窃取隐私等问题,触发了不少用户的抵触心理。      APP开屏广告脱胎于APP开屏页,本是APP开发者为应对早期硬件算力有限,防止用户产生系统卡顿负面认知的权宜之计,但长期培养出的使用习惯使开屏页逐渐为用户接纳,进而被有关企业开发成开屏广告,用以开拓营收渠道,实现流量变现。      从开发初衷来看,这一创新转变对企业有益,对用户无害。在不影响使用体验的前提下,适度的广告投放有助于企业提升效益、用户拓展认识,形成正面传播效果。然而,一些企业对开屏广告技术的运用逐渐“走形变味”:广告标识近于无形、关闭按钮小如蝼蚁、页面伪装瞒天过海、诱导点击暗度陈仓……这些“套路”令人不胜其烦。      从“无害于用户”到用户“人人喊打”,APP开屏广告经历了什么?      类似于人工智能、算法推荐等新兴互联网技术,其社会效应的好坏并非完全来自技术本身,而是取决于其背后的应用者、设计者。一些企业受惑于眼前利益,数字伦理长期失范,在用户面前“不讲武德”,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在法律法规面前“长袖善舞”,大打“擦边球”,造成APP开屏广告“野蛮生长”,不但受众负面看法持续增多,也使得广告宣传效果明显下滑,数字伦理失范之下,最终损伤的是企业自身。      在数字技术普遍应用于人们工作与生活诸多方面的当下,良好的数字伦理是塑造可持续发展市场环境、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快速发展的有力帮手,需要多方共同守护与遵守。      职能部门深入开展立法监管工作,切实守护好数字伦理。近年来,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立法、监管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行业法律法规,今年9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的《数据安全法》会在制度保障上扣上重要一环。      企业作为数字伦理的遵循主体,不能被动无为。企业要坚持以用户为中心,以创造正向社会价值为目标,拒绝滥用数字技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须将数字伦理作为基本价值追求,重视用户诉求,抵制行业乱象,还人们一个清爽、绿色、友好的APP开屏广告。企业要认识到,只有遵循数字伦理,企业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雷雨田)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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