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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有些便宜不能占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09 11:43:22 432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世上哪里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有些便宜咱们是真的不能碰。今天平谷区检察院检察官就分享了一则由于占便宜被判以盗窃罪的案例。    案例回顾:张肖(化名)与李小波(化名)是同村街坊,2022年 7月2日,张肖在胡同口乘凉时听邻居说李小波一家两天后要搬走,7月4日一早,李小波将家具物品装车,关上院子大门后,一家人随车离开。张肖看到李小波离开遂进入李小波家,将院子及屋内的自行车、电磁炉、电暖气等物品搬到了自已家中。当天中午,返回家里处理未搬离物品的李小波发现院子大门敞开,东西都不见了,遂报警。民警在张肖家将被盗物品起获并发还李小波。经认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2400 元。    判决结果:张肖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示:未经他人允许进入邻居家中“搬”走物品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属于入户盗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此检察官提示广大人民群众,他人物品勿伸手,有些便宜占不得。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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