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警示案例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委托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如何行使知情权与监督权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0 10:04:32 42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第7条,案件委托执行后,委托法院应当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向受托法院或请求委托法院向受托法院催促执行,也可以向受托法院的上级法院请求督促执行。

  委托法院或申请执行人要求了解案件执行情况的,受托法院应当及时告知。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