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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法院终结执行的情形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0 09:17:20 1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的执行实施机构裁定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终结执行:

  一、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三、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四、执行实施机构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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