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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用人单位享有绝对的单方解除权的情况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0 09:24:59 688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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