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警示案例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什么样的道路交通违法情况下,应当依法扣留车辆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0 11:39:53 86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