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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0 08:17:30 1127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调解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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