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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什么是公共道路妨碍通行致害责任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0 09:26:33 1528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致害责任,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并导致他人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受害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致害责任的特征:一、公共道路妨碍通行致害责任是一种物件损害责任。二、公共道路妨碍通行致害责任同时是一种道路管理瑕疵责任。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致害责任构成要件:一、须有公共道路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致害行为。二、须有受害人损害的事实。三、损害事实须与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物品的致害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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