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警示案例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房屋登记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0 12:38:13 1434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 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 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 房屋灭失;

  (六) 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