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有什么区别?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0 12: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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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有什么区别?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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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按照雇佣人的要求而为一定的工作,向雇佣人提供一定的劳务,雇佣人给付受雇佣人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在于:
1、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所要求的不仅仅是承揽人应以自己的技能、设备而为一定的工作,而且还要求这种工作有成果,并将这种成果交付给定作人。而雇佣合同的标的则只是受雇人提供的劳务本身,受雇人也只要按照约定的要求完成劳动,就已经尽到了合同义务,雇佣人也只能要求受雇佣人依约定提供劳务,而不能向受雇佣人要求劳动的成果。
2、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从属关系不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不存在指挥与听从的关系。雇佣合同中,受雇佣人处于从属地位,要听从雇佣人的指挥,雇佣人与受雇人之间是一种指挥与听从关系。受雇人应该听从雇佣人安排进行劳动。
3、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均属于基于劳务合同产生法律关系,但是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遭受人身损害的,承揽人以不承担责任为原则。
4、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中对提供劳务方取得报酬的要求不同。雇佣合同受雇佣人只要依雇佣人指示完成了一定的工作,付出了劳动,就可以请求雇佣人支付报酬。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只有交付了工作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要求报酬。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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