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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抵押权实现的顺序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3 08:37:12 1227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同一物之上可以设立多重抵押权,由此必然涉及抵押权实现时的顺序问题。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明确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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