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警示案例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确认亲子关系案件中的推定原则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3 08:37:51 1195
  在确认亲子关系的诉讼中,一方申请做亲子鉴定,另一方不予配合,亲子鉴定能否强制。对此问题,主流观点认为,应当 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有利于社会发展等原则来综合判定,具体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子女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不论是否婚前受孕,只要出生时,父母之间仍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时,子女则推定为婚生子女。如果父母一方对亲子关系提出异议,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鉴定;如子女年龄偏小不能表达其意愿时,应当征得父母中另一方的同意。

  2、如果子女是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孕,则不论子女出生时父母婚姻关系是否消灭,均不影响亲子关系的成立。如果父母一方对亲子关系提出异议,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鉴定;如子女年龄偏小不能表达其意愿时,应当征得父母中另一方的同意。

  3、非婚生子女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且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为其生父或生母,而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否认亲子关系,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前提下,可以推定其亲子关系成立。

  4、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一方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应当征得非婚生子女本人的同意,如非婚生子女年龄偏小不能表达其意愿时,应当征得与非婚生子女共同生活的(法定代理人)父母一方或者双方的同意。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