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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3 08:08:59 1327
  一、票据当事人能力的法律适用

  1、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

  2、票据债务人的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其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适用行为地法律。

  二、票据行为方式的法律适用

  1、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

  2、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

  3、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三、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的法律适用

  适用出票地法律。

  四、持票人责任的法律适用

  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

  五、票据丧失时权利保全程序的法律适用

  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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