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共同侵权行为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3 08: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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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权行为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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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共同侵权行为的定义采取了较为谨慎的立场,将共同侵权行为限于意思关联共同的主观共同侵权,即以行为人之间有意思联络为必要要件,具体规定如下: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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