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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侵权人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3 09:37:55 4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侵权人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有如下几种情形:

  1、过错相抵。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受害人的故意。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第三人的原因。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正当防卫。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6、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与适当的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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