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土地流转应当遵循的原则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3 08:53:18
1770
土地流转应当遵循的原则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土地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土地流转必须是承包农户完全自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流转。土地流转期限、数量、补偿办法等具体问题,要由流转农户之间协商确定。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享有优先权。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