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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三大诉讼证明标准比较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3 09:26:56 191
  证明标准是为了实现法定证明任务,法律规定在每一个案件中诉讼证明必须达到的程度.证明标准是衡量证据的证明程度的标准,它既是衡量当事人举证到何种程度才能满足举证要求的标准,又是法官据以确信案件事实以及评判法官对事实认定是否妥当的尺度。

  我国民事诉讼中采用的是优势的证明标准,所谓优势的证明标准是指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中所提供的证据效力明显优于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根据证据效力占优势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明标准,即《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要达到“证据客观充分,事实清楚”的证明程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采用的是严格证明标准或称之为“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即《刑事诉讼法》中规定要达到“证明客观充分,事实确凿”的证明程度。 所谓“排除合法怀疑”的证明标准是指对被告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必须证明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程度。

  由于行政案件的特殊性和多样性,证明行政案件事实的方式也具有多样性,不可能适用单一的证明标准,而应当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有针对性的分别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除法律和《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另有规定外,法院应当适用明显优势证明标准认定案件事实。这种证明标准充分体现了行政诉讼的特色。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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