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网络直播收益数据被公开引发不正当竞争纠纷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8-06 10: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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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民主与法制》社主办的中央政法媒体,于2000年上线开通。2014年2月获得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及转载权限。2017年9月,再次获得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换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同时民主与法制网微博、微信公众号也获得新闻发布权。2020年7月,民主与法制网荣获中央政法委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优秀资讯类账号”。民主与法制网集全网之力,成为集政治、经济、法治、文化、社会、信息、视频、互动等为一体的国家一类新闻网站,同时与新浪微博、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均建立了一键分享功能,开通了民主与法制网抖音、快手等视频账号,欢迎网友转载互动。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红人”直播、用户“打赏”……新型“直播经济”正走进大众视野,融入百姓生活。看网络平台直播时,那些屏幕中不断飘过的“小礼物”是粉丝给主播的打赏,打赏越多,代表主播的人气越高,由此产生的平台直播数据也成为具有商业价值的“香饽饽”。由直播打赏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 ““未经许可的抓取数据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侵害了主播和打赏用户的合法权益。”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直播数据权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令被告六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六界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原告微播视界公司人民币100万元。截至发稿前,记者从余杭法院获悉,被告已于近日提起上诉。
平台直播收益数据被公开引争议 微播视界公司系某视频直播App的运营者。平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旗下共有主播超千万,日活跃主播数十万。 六界公司在其开发、运营的“小葫芦”官网上公布“直播红人榜”“礼物星光榜”“土豪排行榜”等各大直播平台数据。通过这些榜单,公众可查看不同周期内“网红”主播的收益数据,包括单场收入、日收入、月收入、年收入等内容,以及“头部粉丝”打赏主播数据,甚至具体到每位用户每一笔打赏的时间、打赏对象及金额等。而普通用户观看主播直播时,只能查看最多200名打赏靠前的实时在线观众打赏的虚拟货币,但无法知晓其具体打赏金额,直播间用户打赏则以飘屏方式展示,不显示打赏礼物价值。 微播视界公司认为,六界公司通过技术手段抓取其非公开数据的行为破坏其正常商业运营,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六界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50万元,并在“小葫芦”官方网站等处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六界公司辩称,其未实施数据抓取行为,更未抓取非公开数据,是在未登录的状态下通过相关软件直接识别网络直播间的公开信息,并整合加工后形成涉案数据,采取的技术手段完全合法正当;其未对直播间全量抓取,不会对网络产品运行造成任何破坏;双方产品无任何竞争关系,也未形成实质性替代,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案承办法官、余杭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朗梦佳认为,尽管单一的直播权益应当归属于具体用户,但微播视界公司作为网络直播的运营者,通过直播实现其商业策略,其就直播数据整体享有的竞争利益值得保护。微播视界公司收集涉案数据征得了用户同意,其基于与用户的相关协议及运营需要,对涉案数据亦具有相应的管理责任,故微播视界公司主张涉案数据权益具备合法性基础。 “六界公司的行为是否正当,可从其行为方式和行为后果两个方面评判。”朗梦佳解释说,首先,就行为方式而言,六界公司并未就具体通过何种技术手段获取直播间数据给出令人信服的说明,且在诉讼中存在陈述前后矛盾的情形。 其次,就行为后果来说,法院结合该行为对经营者利益、消费者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做出整体利益衡量和判断。经营者利益方面,六界公司的行为破坏了微播视界公司为维持用户隐私与用户黏性之间的平衡所采取的数据展示规则,进而影响用户对微播视界公司数据安全保护的期待和信任,从而破坏其竞争优势;消费者利益方面,通过六界公司公布的数据,能够获悉某个特定主播的收入状况等敏感信息,用户打赏数据则体现了该用户的兴趣、消费偏好、经济能力等个人消费类敏感数据,六界公司获取相应基础数据并未征得打赏用户及主播同意,侵犯其个人信息权利。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六界公司对数据的使用行为没有任何创新,涉案数据展示的透明化一定程度上反而会带来平台之间的恶性竞争、家庭与社会不稳定等情况。 因而,法院认为六界公司获取、使用涉案数据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侵害了微播公司、网络主播及打赏用户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综合考量六界公司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性质、情节及微播视界公司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等,法院判决六界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小葫芦”官方网站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微播视界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100万元。
获取及使用数据应正当合法 截至2021年6月,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超10亿,形成全球最为庞大的数字社会,随之而来的网络直播经济发展势头迅猛,产生了很多社会和法律问题,其中的法律规制和社会责任显得尤为重要。 朗梦佳表示,从竞争法维度而言,直播平台经营者对通过合法运营直播产品与服务,且依法收集的直播数据整体享有竞争法上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平台的直播数据往往包含用户个人信息,因此其不仅关乎平台经营者的利益,也与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及社会公共利益息息相关。 在朗梦佳看来,一方面,经营者获取个人信息应当征得其同意,否则其获取的数据就丧失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经营者选择何种数据公开、何种数据不公开,通常是基于数据安全、用户隐私以及平台经营者商业策略的实现等考量,其他经营者破坏该种数据展示规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另外,本案也为在数字经济大潮中寻找“商机”的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对获取、使用数据行为应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