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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史洪举|从法治视角理性看待中青年立遗嘱增多现象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29 13:43:27 950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3月21日,《2022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正式发布,数据显示,过去10年立遗嘱人平均年龄持续下降,截至2022年,中青年(60岁以下)立遗嘱人群中,30—39岁年龄段人群占比近三成。10年间立遗嘱人群平均年龄从77.43岁降至68.13岁;有1369名未婚不婚者在中华遗嘱库登记保管遗嘱,其中女性未婚不婚者所占比例高达70.85%;广东地区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未婚人士订立遗嘱总量达到100人。(3月23日法治网)      在一些人刻板印象中,特别是在老年群体看来,年轻人立遗嘱并不值得提倡。很多立遗嘱的当事人的父母和亲朋好友对此表示不理解,很多网友也不理解。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多样化的生活方式逐渐成为趋势,不妨对中青年群体立遗嘱增多现象理性看待,并抱以宽容态度。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凡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均可以立遗嘱,对年龄没有特别的限制。遗嘱的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遗嘱形式是否合法,遗嘱内容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是否严重违反公序良俗。也就是说,立遗嘱并非是老年人的“专利”和“特权”,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在任何时候立下遗嘱,不受年轻与年老的限制。      事实上,不少年轻人将立遗嘱视为一种精神诉求,通过这种方式向自己在意的人表达关心和善意。及时立下遗嘱,妥善地对自己的财产予以分配安排,既是珍惜当下的表现,也能有效避免发生意外后亲人陷入纠纷。现实生活中,人们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和意外。一些人在遭遇不测后,其亲人为争夺财产反目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如果生前立有遗嘱,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类似现象的发生。      立遗嘱现象年轻化,也说明年轻群体规则和权利意识的提升,愿意选择法律方式处置自己的财产。可以预测,随着时代发展,更多人会接受这种现在看起来较为前卫的行为方式。值得说明的是,遗嘱立下之后,随着经济收入的增加、财产的增多,可能会出现新增财产不在遗嘱范围之内的情况,也有可能会出现财产减少的情况。这并不影响立遗嘱人及其亲属的正当权益,如当事人可以重新立遗嘱以变更或撤销之前的遗嘱。当事人遗嘱中没有涉及的财产,则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就遗产管理人进行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同时在行政法上出台配套制度,保障民法典相关规定的落实,特别是行政领域的配套保障制度。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促进家庭和谐等基本要求,普及关于遗嘱继承和遗赠等法律知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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