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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孙云文|有效化解房地产纠纷 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29 13:40:16 1511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平公正化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帮助提升房地产行业消费信心和体验,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段时间,全国各地放宽疫情防控政策后,房地产市场很快恢复活力。不过,房屋买卖合同复杂,纠纷高发,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房地产交易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平公正化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现实情况看,在一些地方,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买卖合同手续周期较长,其间房屋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变动较大;受建筑材料供需矛盾等因素影响,开发商也可能无法按时交房,或者交房质量存在瑕疵。此时,买卖双方的矛盾就经常发生。       目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面临较多难点,主要有:一是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存在困难。部分案件发生在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涉案房屋往往没有取得房产证或者不能取得房产证,此时如何确定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成为难点。二是买方实际损失认定难。同一套房产,中介机构的成交价、房管部门的指导价、鉴定机构的鉴定价存在不同,以何种价格作为裁判基础争议较大。三是判令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无明确标准。房屋买卖涉及多个流程环节,如卖方在某个环节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应当如何区分实际情况判令卖方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这在实践中尚无明确标准。四是履行义务合理期限认定难。房屋买卖过程中,双方会约定各自履行义务的期限。但因房屋买卖程序复杂,一旦出现办理某个事项超出约定期限的情形,延迟履行义务的合理期限较难判定。五是房屋中介居间业务有待加强。部分中介提供信息不准确,未全面告知交易风险,在约定的房屋价格与当下市场价格差距较大的情况下,部分中介甚至还会建议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另行出售,以便收取高额居间服务费。       为有效推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帮助提升房地产行业消费信心和体验,笔者认为,人民法院首先要加大调研力度,统一裁判尺度。可以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广泛开展调研,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既要依法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又要兼顾合同的客观履行情况,合理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强化司法宣传。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依法公正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判令恶意违约一方就其违约行为向守约方支付适当经济赔偿,加大违约成本。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以案释法,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再次,要强化监督管理,规范中介行为。人民法院要加强与房屋中介行政监管机构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及时研究掌握房屋买卖行为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将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帮助强化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房地产经纪公司不规范操作的违约成本,规范房屋中介行为。       最后,要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化解矛盾。有时,因房屋价格上涨较多,违约方同意多支付守约方一部分损失,这就给法院调解工作带来机会。法官应深入剖析当事人的主要矛盾点,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交易公平和安全。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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