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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何勇海|查处炫耀服刑经历的“励志网红”大有必要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29 13:40:10 1960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中央网信办日前通报称,为营造喜庆祥和的春节网上舆论氛围,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至2月底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朗·2023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其中提出,集中整治各类不良“网红”问题,严肃处置存在炒作劣迹行为史、刻意扮丑等问题的“网红”博主,查处炫耀服刑经历、美化服刑生活的所谓“励志网红”。(1月19日《北京青年报》)      日前有媒体报道,打开抖音、快手搜索“刑满释放”,便会看到许多自述刑满释放的博主,用短视频或直播进行分享和创作,运营个人账号的刑满释放人员共同踩出一条“浪子回头励志网红”的新赛道。对此有平台回应称:刑释人员只要是“浪子回头”,遵守法律法规且励志,创业路上应被支持,每个人都有实现人生价值的权利;从刑满释放那天起,他们就是一个崭新的自我,过去的统统丢弃,在社会上展现新的价值,和大家一样平等,希望不要歧视他们。      然而,网络主播并非普通就业与创业,而是肩负着重要职责。去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明确,“网络主播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肩负重要职责、发挥重要作用”。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达和网民的不断增多,网络主播传播内容的影响力甚至超过传统广播电视主持人,刑满释放人员炫耀服刑经历、美化服刑生活的短视频内容明显与网络主播承担的职责不相符,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按照法律规定,目前我国有几十个职业不允许有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刑释人员当网络主播,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必须重视价值观导向。刑满释放不是优点,不值得拿出来包装、炒作甚至炫耀。从多处报道来看,刑释人员当主播,有的虚构“刑释人员”身份博眼球,以“浪子回头”的虚假人设博红包与打赏,这无疑是欺骗网民;有的主播自述“悲惨经历”,常称“命运坎坷”,实质是为直播带货,“刑释”只是捞金的噱头;有的主播的过往罪行被曝光,让大众无法接受他们做“励志网红”,纷纷表示“简直没有下限”“真是荒诞至极”“有违对善良风俗的尊重”,这类主播炫耀服刑经历,无疑也是对相关受害者的再次伤害。针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全面排查清理,截至1月21日晚,共排查处置违规账号222个,清理违规内容3345条,下架相关话题207个,对违规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      查处炫耀服刑经历、美化服刑生活的所谓“励志网红”,大有必要。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都应被网络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应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网络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绝不能给利用服刑经历等进行炒作、引人消费或打赏的行为发声机会。      中央网信办要求查处炫耀服刑经历、美化服刑生活的所谓“励志网红”,无疑是划出了清晰底线,健全了监管制度,提高了主播准入门槛,是促使行业走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各地网信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进一步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持续深入开展清理整治行动,遏制不良文化传播,切实维护广大网民合法权益,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网络舆论氛围。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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