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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李英锋|家长拍孩子“虐心视频”凸显家庭教育责任缺失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29 13:38:54 1760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家长将孩子悉心照顾的宠物螃蟹煮了,递给孩子一只螃蟹腿,嘴里说着“吃不吃,不吃我吃了”,孩子一边撕心裂肺地哭一边接过螃蟹腿,放进嘴里说“香”。这个视频近日流行于某短视频平台。加上轻松的配乐、搞笑的表情,这条“萌娃搞笑视频”登上热搜。类似的视频还有不少,只是下锅的宠物换成了兔子、鸡、鸭、鱼等。记者注意到,为了拍摄获取流量,一些家长拍下孩子情绪崩溃哇哇大哭的瞬间,甚至故意用言语惹怒孩子或杀了吃掉孩子小心呵护的宠物。(1月3日《法治日报》)      视频内,是“抓狂”的孩子;视频外,则是“抓狂”的家长。一些家长刻意抓拍或制造“条件”拍摄孩子情绪失控后的“窘态视频”“出糗视频”“生气视频”等“虐心视频”,消遣孩子、拿孩子取乐,或者把孩子当成吸引流量的营销噱头,这些行为暴露出家长法治观念、教育理念的缺失。家长看似消遣的是孩子,实则消遣的是家庭教育责任,是一种自黑、自嘲。      家长拍摄孩子的“虐心视频”无论是出于纯搞笑目的,还是带有营销功利色彩,都会对孩子造成伤害,形成误导,丝毫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未成年人尤其是年龄较小的儿童需要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需要负责、成熟、文明的家庭教育。如果家长把恶搞孩子当“乐事”或者“买卖”,经常刺激孩子、折腾孩子或控制孩子,有可能给孩子带来心灵创伤,更有甚者还会让孩子的性格出现某种缺陷或障碍。而如果孩子对家长的拍摄操作知情、同意,或者在家长发布视频后被动地同意、分享,孩子的价值观容易被扭曲,心理容易变得功利、浮躁,有可能产生认知困惑。同时还需要关注的是,家长拍摄发布孩子的“虐心视频”,已经涉嫌侵犯孩子的隐私权,可能对孩子的人格尊严构成伤害。      家长拍摄孩子的“虐心视频”,违背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规律,也背离了法定的家庭教育责任和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教育应当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不得虐待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不得有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依据这些法律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判,家长拍摄发布孩子的“虐心视频”,无疑是在法律底线之下的操作行为,是不达标、不称职的教育监护行为。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的生活环境、家长的教育方式等,对未成年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家长应当树立、强化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端正教育价值观,摒弃不良的行为和习惯,给孩子做好表率,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司法、教育等部门以及学校应当面向家长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培训活动,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认清拍摄孩子“虐心视频”等不良行为的危害,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相关部门也可依法对一些行事荒唐、教育失范的家长进行训诫或批评教育,并发布一些典型案例,警示社会。短视频平台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针对涉及未成年人内容的视频建立分级发布机制,针对各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建立视频信息发布正、负面清单,加强视频信息审核,发现可能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成长不利的视频信息,及时采取屏蔽、下架、限流等措施,为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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