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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史洪举|车位被占,维权要依法理性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29 13:36:33 135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近日,福建福州一男子将占位汽车用叉车叉走并丢入河道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11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通报称,经查,陈某根于11月18日17时许占用林某凯地库车位,次日22时许,林某凯在联系不上陈某根的情况下,雇请龚某强驾驶叉车将陈某根的车辆叉走并丢入河道。目前,林某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龚某强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11月22日《法治日报》)      “将占位车辆丢入河道”在网上引发不少热议,有网友认为,“这样的做法,法律上不支持,道德上很赞同。”有网友则认为,“虽然对方理亏在先,但这样的行为不妥当,有理变没理了。”而纵观警方的通报以及网友的爆料可知,车位主人本来是被侵权人,却因为在维护权益中意气用事,过度“实施暴力”而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可叹可悲。这也提醒人们,在法治社会,维护权益必须依法理性,意气用事未必达到理想效果,反而可能得不偿失。      在一些大城市,车位本来就很紧张,占用别人的车位,让别人的车无位可停是既违法又不道德的行为。对此,物业公司、车位主人完全可以制止这种不良现象,也可采取必要措施维护权益。如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排除妨害,停止侵权,立即将车辆驶离现场,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占用期间的停车费等损失。      需要强调的是,占用车位毕竟只是普通民事纠纷,即便权利人一时感到愤恨难忍,但也应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维护权益,而非诉诸暴力,采取砸车窗、在车身乱涂乱画等极端行为报复侵权人,更不应直接将侵权人的车辆丢入河道。      将车辆丢入河道的行为,明显具有损毁财物的故意,且车辆入水浸泡将直接导致车辆的部分零部件无法正常使用,甚至出现整车损毁的后果。根据警方通报,车位被占用的时间仅有一天多,并没有造成严重损失。但将占位车辆直接叉走并丢入河道的行为明显过当,已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上可知,原本是被侵权人的车位主人很可能要负上刑事责任,且即便其足额甚至超额赔偿了车辆主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也只能获得从轻处罚,并不是不构成犯罪的理由。可以说,每个人都应谴责随意占用他人车位的不文明、不道德甚至违法行为,但这并非代表权利人可以以暴制暴、以牙还牙。不冷静不克制的暴戾行为只会扩大、激化矛盾,并可能将民事纠纷激化为刑事案件,让有理变为无理。该事件再次提醒人们,维护权益必须依法依规,意气用事、滥施暴力只会扩大事态,得不偿失。同时,物业公司应当完善小区业主车辆及外来车辆登记管理制度,以便车位被占时能够及时联系到占用人;加强停车位管理,及时整治乱占车位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道德、文明、法治素养,引领社会新风。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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