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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史洪举|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29 13:35:21 1003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同省消保委正式发布了《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全省全面推动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规定》明确,无理由退货的时限不得少于7日,厂方直营店、商场和超市等推行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鼓励省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无理由退货先行垫付制度,设立无理由退货先行垫付资金,建立无理由退货信息平台,确保消费者48小时内收到退款。      当前实行的无理由退货制度主要适用于网络购物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特定类别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有着存在的必要意义,且有必要全面推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后,除非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便退货的。这是为了妥善维护商家和其他消费者的正当权益,避免因随意退货导致商品无法正常销售,或者其他消费者购买到“退货”的商品。但是,网络购物场景下,消费者毕竟见不到真实的商品,没有试穿和近距离观察,难以真正了解商品的详情,无理由退货则较好地弥补了这一短板。      线下消费场景中是否存在无理由退货的必要,答案显然是肯定的。线上无理由退货制度初衷主要是满足消费者的反悔权,由于一些消费者网购时未试穿试用,实物商品未必完全合适。但是,线下消费场景中,消费者未试用的情况并不少见,且不乏消费者在促销人员的营销下,一时冲动购买商品的情形。再者,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线上消费场景已经与线下消费场景没有明显的区别。      因此,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已经不存在太大的障碍。无理由退货制度未必一定会冲击商家业绩,网络购物领域尚未得出此结论。而且,现实中,越是售后服务较好的商家,越能赢得消费者信赖和支持,给自己带来流量和销量。加之无理由退货并非适用于任何条件和全部商品,从而对商家权益也有所保障。根据江苏省的规定,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费用由消费者承担。如果经营者发现消费者购买商品非出于生活需要,或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或存在恶意情形的,经营者有权拒绝退货。这就堵死了投机钻营者滥用无理由退货权的路子,让真正的消费者享受到无理由退货的便利。      因而,将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的模式移植到线下完全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此前,有不少地方的大型商场和超市已经推行无理由退货政策,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扩大了知名度,赢得了消费者青睐和信任,获得了市场的认可。长远来看,这项利好消费者的制度也有利于商家提高竞争能力,扩大市场份额,是一举多得、利在长远的好事。其他地方有必要借鉴推广这一制度,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与消费体验。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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