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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张淳艺|促进宠物保险依法规范发展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29 13:28:03 1989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最低199元可保障爱宠健康一整年,最高5万元医疗保障。”类似的宠物险广告在互联网平台上十分常见,不少人给家中的猫、狗看病检查开药花费好几百元,大病做手术要几千甚至上万元,宠物医疗保险渐成宠物主的一种选择,不过这真的能减轻“铲屎官”的负担吗?(7月27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宠物“看病贵”问题催生宠物商业保险。不少保险公司纷纷入场,推出各种宠物保险产品。有数据预测,2025年我国宠物保险保费规模有望达到14亿元左右。不过,当前宠物保险仍处于探索期,存在着理赔流程复杂、条件界定难、理赔周期长等问题。      从保险公司角度来看,作为新生事物,宠物保险缺乏足够的医疗数据和信息支撑,难以对赔付率进行把控。出于风险控制考虑,一些保险公司作出降低保险额度、提高免赔额、限制理赔项目、规定就诊医院等应对措施,也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消费者能够理解。但是,也有一些保险产品,暗藏套路侵犯消费者权益,在网上被吐槽。如有宠物博主发视频称,猫咪牙齿出了问题需要做拔除处理,本想用几个月前买的宠物险进行报销,却被告知保险仍在等待期并未生效,“所谓的等待期并没有用大字标明,而是在保险条款的小字中写着:首次或非连续投保宠物医疗商业险,使用等待期,意外伤害10天,癌症、口腔疾病90天,其他疾病30天。”此外,一些宠物保险广告中大肆宣传全病种保障,让很多人误认为所有疾病都在理赔范围。其实这也是一个“雷区”,业内人士指出,全病种保障并不等于什么病都能保。既往病症、先天性的疾病、遗传病、绝育手术、日常护理等,并不在理赔范围。保险条款上没有列明的疾病名称,也不会理赔。      对于消费者来说,宠物保险可以不完美,但不能藏猫腻。宠物保险暗藏猫腻,已经不仅仅是商业伦理问题,更涉嫌违反法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保险法对此也有专门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伴随着宠物经济的不断升温,我国宠物保险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不过,一些宠物保险公司的不规范、不合法行为,无异于饮鸩止渴,因小失大,很可能让宠物保险“失宠”,令“铲屎官”们望而却步。对此,企业必须提高认识,坚持依法诚信经营的底线。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对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行为予以处罚。消费者在选择宠物保险时,也要仔细查阅相关合同条款,通过“用脚投票”倒逼行业自我净化,促进宠物保险依法规范发展。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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