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监督管理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31 08:00:23
1715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民主与法制网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民主与法制》社主办的中央政法媒体,于2000年上线开通。2014年2月获得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及转载权限。2017年9月,再次获得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换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同时民主与法制网微博、微信公众号也获得新闻发布权。2020年7月,民主与法制网荣获中央政法委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优秀资讯类账号”。民主与法制网集全网之力,成为集政治、经济、法治、文化、社会、信息、视频、互动等为一体的国家一类新闻网站,同时与新浪微博、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均建立了一键分享功能,开通了民主与法制网抖音、快手等视频账号,欢迎网友转载互动。
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的重要举措。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全面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使命,严格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切实发挥监督制约作用,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在权力运行全过程有效监督上下功夫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明确权力边界、狠抓制度执行、严格内控机制,在纪检监察权的合理配置、规范运行、有效监督上不断深化实践。 严格对问题线索管理的监督。一是健全问题线索管理与处置机制。制定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办法,细化登记入库、移送分办、跟踪督办、结果反馈、定期汇总等环节,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办理流程,着力提升问题线索规范化管理水平。配合做好检举举报平台部署和应用工作,实现信访举报件处置办理监督闭环操作,推动落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闭环管理,着力提高问题线索源头管控的信息化水平。二是精准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各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扫黑除恶、扶贫领域、教育整顿等专项行动,优先分办相关问题线索,为专项工作提供优质“源头”保障和高效流转渠道。三是加强问题线索督促办理。各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上级交办件、转办件、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每月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核对,每季度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严肃纠正错报瞒报、迟报漏报、久拖不办等问题,问题线索办理效率不断提升。 严格对审查调查安全的监督。一是规范和加强安全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对审查调查安全逢会必讲、有件必批,深入办案一线检查指导,及时把安全理念和工作要求传导到位。二是坚持常态化安全监管。各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风险事项每日零报告制度,将办案安全工作抓在日常、严在平常。委机关每年组织地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办案安全工作进行互观互学互查,对派驻(派出)机构和区属企业、区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 严格对审查调查措施运用的监督。一是规范事前监管,确保措施使用有据可依。先后制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常用文书格式》《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流程图》,明确措施的适用情形、审批程序、使用要求,规范程序类、措施类、协作配合类的常用文书格式,进一步强化对各环节工作的监督制约。二是做实事中监管,保障措施使用稳妥规范。以案件处置子平台上线运行为契机,加强对措施使用合法性、合规性和必要性的审核把关,将措施审核编号上收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管理,确保措施规范使用。三是强化事后监管,严防措施使用失控漏管。各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督促案件承办部门指定专人建立措施使用台账并实时更新,会同审理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问题,确保措施依规依纪依法使用。 严格对涉案财物管理的监督。一是严格措施监管,把好源头关。各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措施监管职责,事前加强对措施使用的审核把关,事后通过查阅书面材料、回看录音录像、检查系统录入等方式,对查封、扣押措施运用情况进行抽查。二是规范录入保管,把好入口关。督促案件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对涉案财物及时登记造册,按要求录入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与财物保管部门办理移交。设置涉案财物保管室,指派专人负责登记、入库和保管,对物品集中管理、分类存放、定期核查,确保涉案物品接收无遗漏、入库无差错。三是严格处置监督,把好出口关。各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涉案财物处置手续、进展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审理部门的处置意见,确保涉案财物及时处置、案结物清。 严格对信息查询平台使用的监督。一是做好信息查询技术保障。出台信息查询平台使用管理规定,提出金融信息协查系统升级改版需求,协调推进通信信息查询子系统建设,整合综合查询系统有关数据,加强对电子数据调查与分析工作的研究。二是强化信息查询监管。在信息查询管理工作中设立系统管理员、查询员,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定期对信息查询工作进行抽查,确保查询手续、操作流程和保密管理合法合规。督促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建立查询结果使用管理台账,在相关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及时归档或予以销毁。
准确把握全过程监督管理内涵要义 从调研的情况看,当前监督执纪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升,但一些地方也存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不平衡、审查调查措施使用不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不严格、信息化运用水平不高等问题。对此,要准确把握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内涵要义,自觉将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于内部监督职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准确把握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新时代新征程,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与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贯通起来,善于从百年党史中汲取自我革命的宝贵经验,深刻把握党的自我革命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思考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局、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任务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应当发挥的作用、承担的任务,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 坚持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于内控机制建设。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必须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运用于内部监督之中,严格规范权力行使。要着力发现和纠治问题,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明确开展监督检查的重点、方法、程序和要求,紧盯关键节点、薄弱环节和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不断拓宽监督手段和方式,做到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及时纠治问题。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提供制度支撑。监督是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要在监督中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政策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提供指导,促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思想自觉。 坚持以高质量监督保障纪检监察权力规范顺畅运行。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全面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职能,依规依纪依法强化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监督。要强化问题线索管理监督,以实现线索闭环管理为目标,提升线索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要加强审查调查安全监管,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守住安全底线。要强化措施使用监管,以推动精准稳慎使用措施和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涉案人员、涉案财物为主线,加强全流程监督检查。要持续提高协调服务质效,做好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推动纪检监察系统内外各相关单位加强协作配合。要深入分析研究统计数据,充分发挥数据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作用。
着力将监督管理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要求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善于运用系统思维,加强对业务流程的统筹管理,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积极纠治问题,最终解决实际问题。 以“制度规范”保障全过程监督管理。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必须持之以恒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以制度建设固化改革成果,推动各项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持续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建立健全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制度机制,监督保障制度有效执行,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结合新近出台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制度落实,对自治区现有制度及实施细则进行清理规范、修订完善,确保各项制度流程上下衔接、协调一致。 以“窗口指导”支撑全过程监督管理。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通过督导调研、监督检查、个案咨询、案件领办、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措施使用、审查调查安全、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的日常监管。在调研督导和监督检查中,要针对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强化措施使用监督、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加强涉案财物管理监督等重要工作环节,对存在问题当场指出、集中反馈,统一规范要求,并举一反三督促自查整改其他方面的问题,以查促改、以改促学、以学促规范。 以“质量评查”引领全过程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与执纪执法工作评查要求,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措施运用、办案安全、案件审理、以案促改等全流程工作纳入评查内容,建立健全以案件质量为主、兼顾数量和效率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以评促改、以查促建的方式,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细化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案件质量。要把评查与评优相结合,督促各监督检查部门加强对联系地区、单位(部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指导,特别是案情复杂、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复杂案件,采取提级办理、交叉办案,抽查复核等方式,加强协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以“促改促治”助推全过程监督管理。要着眼解决对反面典型问题公开披露不多、思想根源深入剖析不深、腐败教训总结汲取不够等现实问题,持续开展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注重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违纪违法问题加强专题分析,定期开展检查指导,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教训剖析到位、把问题整改到位,以点带面补短板、堵漏洞,推动制度规定健全完善、有效落实。 以“系统联动”带动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就要求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注重发挥系统优势,推动中央、地方、基层上下联动,促进机关、派驻、巡视左右衔接,建立起严密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网络,形成对监督执纪执法权的网格化制约。要进一步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加强上级对下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持续完善“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在纵向指导、横向联系中确保步调一致、标准相同,协同推进查处腐败案件。(作者: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