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用法治护航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8-06 0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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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民主与法制》社主办的中央政法媒体,于2000年上线开通。2014年2月获得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及转载权限。2017年9月,再次获得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换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同时民主与法制网微博、微信公众号也获得新闻发布权。2020年7月,民主与法制网荣获中央政法委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优秀资讯类账号”。民主与法制网集全网之力,成为集政治、经济、法治、文化、社会、信息、视频、互动等为一体的国家一类新闻网站,同时与新浪微博、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均建立了一键分享功能,开通了民主与法制网抖音、快手等视频账号,欢迎网友转载互动。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围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科技创新、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聂鑫委员——
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 更好保障我国开展全球科技竞争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能够有效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提升我国知识产权法治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更好保障我国开展全球科技竞争,有力维护我国国际竞争权益。”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聂鑫提出“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为基础尽快组建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议。 聂鑫说,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竞争不仅要在科技人才、创新能力等方面展开,还要在制度竞争、规则竞争方面展开。当前,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在国际经贸斗争中的核心地位更加突出。因此,我们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但是,创新资源的全球流动性和司法管辖的国际选择性,决定了司法制度和系统之间也存在竞争,司法的效能和权威已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面对新经济和新科技挑战所作出的改革措施,将为未来国际规则的形成和发展提供备选路径。谁率先作出适应创新需求、符合创新规律的制度和规则变革,谁就有可能引领国际潮流,主导规则制定。 聂鑫表示,从国际上看,目前世界主要国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设立背景和模式,均采取“国家层面、高等法院、二审层级、统一管辖、专利为主”的设立思路和运作模式。各国均试图通过充分发挥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法院的职能作用,提高国际影响力和公信力,争夺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规则主导权,为其科技创新和国际竞争保驾护航。“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于2019年1月1日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由此,统一了裁判标准,提高了审判效率,提升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的国际影响力。这对于激励科技创新、维护公平竞争、服务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聂鑫说。 经过调研,聂鑫认为,当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案多人少”矛盾仍较突出,影响其职能功能发挥。因此,他提出,面对国际司法竞争压力,我国应进一步完善专门化知识产权审判组织体系建设,特别是从更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应对科技领域国际竞争出发,借鉴其他国家设立国家层面统一的知识产权法院或专利法院的做法,在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基础上,采用“国家层面、高级法院、二审层级、统一管辖”的模式,设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商文江委员——
建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兼工商管理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商文江认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商文江带来了一份关于建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建议。 “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商文江表示,作为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运行者,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已有5年,其受理案件类型与我国科技创新、市场竞争和对外开放同频共振,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占比超三成,通过案件审理,有效促进了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市场竞争,积极助力提升国家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但同时,作为司法改革新生事物,该法庭运行也存在职能定位还需进一步优化和人财物保障不足等问题。 商文江介绍,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已有各类人员近300人,2023年全年受案量达7776件,人均受案量超过140件。 “知识产权法庭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与其承担的重大使命、繁重工作不相匹配,大量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直接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与我国四级两审制的基本诉讼制度不相符合。”商文江认为,当前迫切需要深化改革,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他表示,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应有之义,是与国际接轨并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需要。除此之外,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也具有政策依据和法律依据。 基于此,商文江建议按照高级人民法院的层级设置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人财物相对独立管理,集中管辖全国范围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上诉和垄断上诉案件,审判人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同时,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应积极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加强与法学教育和法律专业教育的良性互动,加强人员双向交流,探索法律专业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等。
吕红兵委员——
建议完善促进科普产业发展法律规定 本报讯(记者潘巧)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将关注点聚焦于科普产业发展,提交关于完善促进科普产业发展法律规定的提案。 200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对科学技术普及立法,为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2023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改草案)》(以下简称《修改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随后,全国政协“《科学技术普及法》的修订”专题调研组赴广西、上海开展调研,了解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实施情况、科普工作情况,听取对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的意见建议,共同推动完善科普法律制度。吕红兵是专题调研组成员之一。 这次调研过程中,吕红兵了解到,上海积极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构建科普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工作格局,以地方法规明确“支持、培育和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上海的启示在于推动科普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化动员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模式转变,实现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同步发展。”吕红兵介绍。 吕红兵认为,任何一个产业都应强调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效益目标,注重专业服务、质量管理、品牌运营,科普也不例外。不过,基于科普本身的公益属性,它又需要国家支持、政府引导、社会重视,从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在这份提案中,吕红兵建议,在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中完善促进科普产业发展的规定,在《修改草案》“总则”部分明确“国家鼓励、支持和保障科普产业发展”;将《修改草案》第四章“科普活动”部分第三十条规定的“鼓励兴办科普企业”“发展科普产业”相关内容予以扩展,就“科普产业”作出多条规定。 针对具体条款设置方面,吕红兵在提案中列举了7条建议,如国家出台科普产业规划;政府建立科普年度采购清单制度,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购买科普产品和服务;国家对科普产业实施税收优惠,企业科普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加计扣除等。
安庭委员——
加强付费软件“自动续费”乱象监管治理力度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App‘自动续费’已成为人们频频遇到的‘消费陷阱’。”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文化委员会副主任、希肯国际文化集团董事长安庭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许多以营利为目的的付费网站及App迅速发展,其内容和服务只为会员提供,这使得许多消费者不得不选择开通会员。其中,许多软件设置了“自动续费”扣款功能。今年,他提交一份呼吁加强付费软件“自动续费”乱象监管治理力度的提案。 近期,安庭调研发现,在消费者投诉平台“黑猫投诉”上,以“自动续费”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投诉记录达10余万条。这类“自动续费”付费软件具有隐蔽性、取消困难、退款困难、费用不透明、订阅陷阱等特点,尤其是消费者开通续费容易而退出续费难,其取消“自动续费”的烦琐程序极大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通常情况下,因为涉及金额小,个人个案维权经济、时间成本较高,所以许多消费者放弃了维权。”安庭表示,付费网站及App设置“自动续费”乱象涉及群众多、影响面广,应引起重视。总体来看,该行为违背了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虽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作了相关规定,但许多付费网站及App仍对退订服务设置了层层障碍,使消费者很难享受“一键退订”服务。 对此,安庭提出,工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要求平台或软件规范“自动续费”功能,取消强制“自动续费”,由用户自行选择是否“自动续费”,并在每一个续费周期发短信告知用户,用户不回复短信或在短信中取消“自动续费”的,一律停止续费。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禁止App使用“开通会员免广告”“首期会员免费或低价”等诱导性、误导性的广告语、宣传语。 安庭还建议,建立健全“退订服务”统一行业标准。App应设立醒目的字体字号字色,明确告知用户自动续费的具体细则,并在首页明显位置建立退订功能键以方便消费者退订。 除此之外,安庭呼吁相关监管机构出台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统一有效的用户反馈渠道,使用户能够及时报告和投诉网站及App“自动续费”乱象。设置时间期限,督促应用商店、平台、App提供商和相关机构积极处理和回应用户的反馈意见。加大对网站及App“自动续费”规则不透明和有欺诈性行为的处罚力度,以维护用户权益。App应用商店和平台应加强审核和监管。健全完善应用商店和平台对App违法、违规、违信行为“一同担责”的体制机制。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