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加强个人数据安全保障 推进云存储监管体系建设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8-06 09: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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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民主与法制》社主办的中央政法媒体,于2000年上线开通。2014年2月获得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及转载权限。2017年9月,再次获得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换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同时民主与法制网微博、微信公众号也获得新闻发布权。2020年7月,民主与法制网荣获中央政法委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优秀资讯类账号”。民主与法制网集全网之力,成为集政治、经济、法治、文化、社会、信息、视频、互动等为一体的国家一类新闻网站,同时与新浪微博、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均建立了一键分享功能,开通了民主与法制网抖音、快手等视频账号,欢迎网友转载互动。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近日,《中国市场监管报》报道,部分消费者近期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反映,自己多年前注册使用的某平台云存储服务因最近一年多未登录,被平台判定为不活跃用户,云存储的文件被永久删除,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消费者对云存储服务公司是否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数据保存的安全范围、存储的数据删除能否有找回途径提出了质疑。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了当前手机应用市场上下载量较大、用户评论较为活跃的云存储服务应用程序,发现多数应用程序服务协议中均注明,服务逾期后如不采取续费等措施,数据会被永久删除。因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云存储逾期会永久删除,要增强数据安全意识,务必采取应对措施,避免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经营者也要通过强化提示有效性、有条件地增加补救措施等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全局出发,要求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强化网络、数据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这为构建数据安全发展进程提供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数据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化建设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数据安全不仅关系到整体层面的国家数据安全,还关系到个体层面的个人数据安全。其中,数据“云存储服务”在构建个人数据安全中具有重要地位。由于立法的天然滞后性等原因,涉及个人数据安全的“云存储服务”还存在许多尚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例如:云存储数据的逾期删除问题、跨境传输问题、云服务器监管问题、存储安全问题等。面对层出不穷的数据安全风险与数据治理挑战,我们要把个人数据安全汇集于国家安全之内,打造出一个整体与个体紧密联系的数据安全体系,提升个人数据安全保障力度,推进云存储监管体系建设。
深刻认识构建云存储监管体系的重大意义 当下,个人数据云存储的监管问题是个人数据安全领域容易引发争议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科学构建个人数据安全保障制度,推动云存储监管体系建设,进而为世界各国提供数据治理的中国方案,对数字经济有序发展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构建云存储监管体系进一步体现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数据安全防控工作提供了法治化保障、整体性推动。地方层面的数据安全配套性政策法规的陆续出台,促进了数据安全领域的相关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构建云存储监管体系,将个人数据云存储纳入到数据安全的整体防控体系之下,既是新时代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任务和目标,也是我国深入推进数据安全防控工作的必由之路。 构建数据云存储监管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数据领域营商环境法治化。加强数据云存储市场的安全监管,是开展数据市场有序竞争、加强个人数据安全保障、构建数据资源共建共治共享生态的基础。为进一步推动数据领域的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数据云存储监管体系应当集国家数据安全的“维护”职能、商业数据安全的“监管”职能以及个人数据权益的“保障”职能为一体,推进云存储服务市场全过程、全领域、全方位法治化建设。
以“两个结合”构建云存储安全监管标准体系 构建一个涉及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系统性的数据云存储监管体系,建立一个能够集中反映个人数据云存储安全情况、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安全监管标准,以法治精神、科学方法、统一尺度推进个人数据的云存储安全监管工作。 坚持政府规制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国家数据安全与个人数据保障相结合的“两个结合”,打造个人数据云存储的安全监管标准体系。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为进一步维护国家数据安全,建议立足于我国数据法治建设实践,以数据安全行政监管和数据市场运转的有益经验和方法为基础,灵活运用规制工具,科学利用数据市场的资源“调节阀”功能,打造科学、高效的个人数据云存储安全监管标准体系。同时,构建云存储安全监管标准体系,要做好国家数据安全与个人数据安全保障相互结合。个人数据安全是国家数据安全的重要体现,国家数据安全是个人数据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构建数据云存储安全监管标准体系,既要关注到个人数据保障的国家安全意义,也要看到国家数据安全对个人数据的保障价值。只有这样,个人数据云存储安全监管标准体系才能够符合“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做到“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以“三个机制”落实云存储安全监管措施 当前,在促进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方面,云存储技术展现出了广阔的前景,但法律监管层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应当加强云存储安全监管,推动云存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具体而言,我们可以通过完善“三个机制”构建云存储安全监管体系。 一是建立个人数据的安全可控机制,不断提升我国云存储安全和保护能力。数据安全可控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数据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在长期探索基础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对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个人数据”给予了充分保护,并取得很大成效。面对个人数据云存储技术的不断发展带来的新挑战,我们应当在总结现有监管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个人在数据云存储上的自主决策权,强化云存储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和通知义务,提升云存储安全的监管力度,从而形成多元化、全方位的个人数据安全可控机制。 二是明确云存储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压实云存储服务提供者的安全责任。云存储服务提供者应当为个人数据云存储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该安全保障义务一方面指向个人数据安全,要求云存储服务提供者具备开展数据云存储业务的相应资质,能够履行个人数据安全保障义务;另一方面指向国家数据安全,要求云存储服务提供者严格履行数据服务、数据(跨境)传输的安全责任,积极配合国家数据安全监管。 三是完善云存储服务提供者的违法处罚机制,打造安全监管闭环管理机制。违法处罚不是行政监管的目的,而是防范和抑制不法行为的有效方式,也是高质量保障个人数据安全的必要举措。无论是对于国家数据安全的监管,还是对于个人数据安全的保障,都需要进一步明确云存储服务中违法行为的具体特征和行为模式,把“云存储”和“违法处罚”结合起来,确立云存储服务中的具体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处罚措施,构建明确、具体的违法处罚机制。 本文为广州市哲学社科规划2023年度课题(项目编号:2023GZYB7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分别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广州大学法学院)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