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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色情漫画类App的危害及法律规制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8-06 09:37:13 1884
  据2023年第11期《半月谈》报道,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的2022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中,黑龙江省牡丹江警方破获的“羞羞漫画”App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位列其中。该案有别于传统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涉及的付费会员中有大量未成年人。      据警方调查,“羞羞漫画”App于2019年6月开始运营,会员交款次数多达几百万笔。运营团伙为掩人耳目,购买合法公司的对公账户,并挂载多个支付通道,方便会员办理充值业务。仅支付宝账户每天就有10万元入账。为吸引青少年,该平台设置的充值金额并不高,包月在60元上下,并有试看功能。已查明涉及该案件的300余万付费会员中未成年人占比在10%至15%,涉案资金高达3亿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显示,当前,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巨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亟待优化等,未成年人保护依然任重道远。因此,有必要高度重视类似“羞羞漫画”App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对它进行类型化分析,并探讨相应治理对策。      色情漫画类App犯罪的特点      通过对部分色情漫画类App犯罪典型案例的分析和关键信息研究可以发现,在司法实践中,这类犯罪有以下诸多特点:      从犯罪主体来看,此类犯罪主体成员普遍年轻,专业化程度高。“羞羞漫画”App案件中,“90后”犯罪成员占一半以上,大多受过高等教育或有过计算机行业从业经历。这为该团队升级犯罪手段、实施“全链条”式犯罪提供了条件。这和2019年、2021年浙江警方侦破的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颇为相似。2019年杭州警方成功侦破“紫漫”“啃漫星族网站”“偷阅公众号”“圣灵论坛”等8个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的色情漫画网络平台后发现,被逮捕的19名犯罪嫌疑人中,大多数为“90后”的互联网从业者,其中有些人在互联网公司工作,下班后兼职运营色情漫画平台。2021年8月,浙江省松阳县公安局破获的一起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桃园网”搭建涉淫秽漫画平台、技术开发和支付结算。这家“桃园网”运营人员使用虚拟身份,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的难度,专案组民警通过多种侦查方法,最终发现这家网站是由一名“00后”漫画爱好者赵某搭建运营和日常维护。      这类犯罪的线索来源主要为网友举报及网络警察巡查发现,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线索较少。《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无论是“羞羞漫画”App案件中,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未成年学生群体经常浏览的漫画、游戏、小说等进行诱惑性引流推广,还是浙江“桃园网”案中,网站运营人员通过私自架设网站传播淫秽色情漫画,在此过程中,网络运营商都可以直接、全面接触到违法信息。在这些犯罪中,传统刑事司法运行中的“国家—个人”关系之间出现了诸如网络服务提供者、互联网运营平台等多个“中间层”,而“中间层”如果不作为,则增大了网络犯罪的侦破难度及互联网电子证据的收集难度。      从目的层面看,借由网络平台,犯罪嫌疑人获利不菲。网络空间虽与现实空间存在差异,但就其本质而言,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仅是一种技术表现,它的社会功效始终具有现实性。近年来,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供应链机制的成熟,互联网上的交易成本大大降低,获利却成倍上升。高额的犯罪收入,对不少犯罪分子而言,是一种现实诱惑。这使得趋利成了他们犯罪的根本原因所在。      从色情漫画信息的扩散面来看,它的数量具有不可控性,扩散对象具有特定性。一方面,与传统传播模式相比,互联网传播具有明显的“蝴蝶效应”。以传播色情漫画信息为例,在传统的模式下,一般通过邮寄或者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实物书刊交易。该模式下,传播数量具有可控性,且传播链条容易被切断。而在互联网背景下,由于电子信息的易复制性,使得传播数量不具有可控性,传播对象亦具有无限扩大的可能性。从警方侦破的案件来看,涉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中的App注册会员动辄高达数百万,付费会员占比非常高。另一方面,算法、大数据等新型技术的引入,使得网络服务提供者有能力将传播重点聚焦在对漫画较感兴趣的未成年人群体。这应当引起重视。      治理色情漫画类信息的对策建议      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建议从色情漫画类信息的整治、未成年人上网的引导、未成年人的性道德教育及相关立法完善等方面采取措施,使未成年人免受网络色情信息毒害。      加强对未成年人上网的引导与教育。如何杜绝未成年人接触色情漫画类信息,这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上网进行引导,倡导未成年人文明、安全上网,积极有效利用网络资源,从正面培养未成年人对网络色情信息的识别与判断能力,增强自身抵御诱惑的能力,从而有效防止网络色情信息的不良侵害。同时,要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宣传与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守法意识,从源头上杜绝网络色情漫画对未成年人的侵害。只有学校、家庭与社会三位一体对学生积极引导,才能更好地使未成年人远离此类信息,从而减少网络色情等不良信息的影响,远离犯罪。      加强对网络色情的监督与打击力度。职能部门要将监督与打击以色情漫画为代表的不良信息当成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对制造与传播色情漫画的个人与团伙予以严厉惩罚。全社会通过政府的协调,大数据、算法等新技术手段的运用,将广大网民的举报信息汇总与分析,对涉及色情漫画类App和网站坚决查处,并严格追究相关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从而构建健康、晴朗的网络生态。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应加强行业自律。遏制色情漫画等不良信息的传播,不仅需要监管部门积极作为,还需要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行业道德自律。动员各地互联网协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网站经营者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完善网络实名和漫画分级制度。完善网络实名制度,有效减少或杜绝色情信息传播,减少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建立漫画分级制,根据漫画所涉内容的受众适宜度,针对不同年龄段观众设置分类观看制度,从而有效监控和遏制网络色情。      加强未成年人性道德教育。为了减少网络色情等不良信息的危害,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性道德教育。实践中,许多家长受传统性观念影响,教育中羞于谈性,性科学教育更无从谈起。建议在教育体系中加强青少年性教育内容,增强未成年人性心理认识、性道德培养与性法治观念等方面知识的教育。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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