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常识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晓娜)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清朗网络空间,3月2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的《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是指通过操作系统、终端设备、应用软件、网站等,以弹出消息窗口页面形式向互联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送服务。
《征求意见稿》提出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弹窗信息推送必须经过人工审核,弹窗推送广告信息必须进行内容合规审查,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强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应当传播正能量,不得推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的违法和不良信息,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不得弹窗推送新闻信息;弹窗推送新闻信息应当严格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执行。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不得推送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不得扎堆推送、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事件,渲染恶性案件、灾难事故等,引发社会恐慌;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网信、电信主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警告、罚款、暂停弹窗功能、停止服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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