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热点解读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对家庭暴力说“NO”!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11 12:12:17 1024
  近年来,在海淀法院受理审结的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主张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形逐渐增多,其中2011年34件、2012年114件,2013年截至9月中旬已有104件。家庭暴力侵害被施暴方人身权益,破坏家庭和谐稳定,而施暴者除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外也可能被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法官建议正确认识、充分了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远离家庭暴力!

  案例一:

  案情回放:李某与张某是大学同班同学,这对校园甜蜜恋人一毕业就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婚后双方经常因谁拖地、谁做饭洗完等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年轻气盛的两人也曾多次在争吵中相互推搡,但均未造成身体伤害。一年后,张某(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李某(男)存在家庭暴力情形,要求适当多分财产。李某应诉称同意离婚,但否认自己实施家暴,同时主张张某有施暴情形。法院最终判决李某与张某离婚,家庭财产两人各分一半,未采信两人关于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主张。

  法官释法: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有三个重要构成要件:一是施暴人主观上有伤害家庭成员的故意性;二是客观上实施了伤害的行为,包括积极的人身伤害行为与消极的冷暴力行为;三是造成被施暴人身体与精神一定程度的伤害后果。本案中,李某与张某在争吵中均有动手但均未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故法院未认定构成家庭暴力。此外,家庭暴力还具有三大特性,即偶发性、间断性、暴力性。如果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则构成虐待,虐待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我国刑法第260条虐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案情回放:王某与常某均已年过30,经人介绍建立恋爱关系后,很快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初期两人尚能相敬如宾,不久常某怀孕,工作忙碌的王某无暇照顾,接来父母照看妻子,没想到却拉开婆媳大战,王某与常某的关系也日渐恶化。在一次争吵中王某盛怒下动手将尚在月子中的常某打伤,入院诊断为皮下组织瘀伤。事后王某写下保证书表示绝不再犯,但仍因家庭矛盾动过几次手。孩子3岁时,常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由自己抚养孩子、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由常某赔偿因实施家庭暴力而造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王某应诉表示同意离婚。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常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实施家庭暴力情形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46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范围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所以本案中,法院支持了常某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的诉讼请求。值得说明的是,在当事人主张存在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法院审理的重点与难点是家庭暴力的认定问题。而从既往案例来看,法院最终认定构成家庭暴力的比例不足20%,这主要原因是被施暴人没有及时保留、采集相关证据,以致法院难以认定。家庭暴力发生在夫妻之间行为具有隐蔽性,外界介入困难,建议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报警,或联系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小区物业安保部门出面调解、劝阻,并入医就诊,从而形成派出所询问笔录、调解笔录、诊断证明,以及人证等证明材料。

  案例三:

  案情回放:徐某与夏某结婚10年,孩子6岁,夫妻感情尚可。徐某好酒又嗜赌,喝多了或赌输了就回家对夏某大打出手,而事后又百般认错甚至下跪求饶。夏某虽恨徐某屡教不改但又不舍让6岁的孩子面对一个破碎的家庭。一天,徐某酒后挥拳打伤夏某头面部,心灰意冷的夏某将徐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但未提出离婚之诉。法院判决驳回了夏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法第46条的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本案中法院驳回了夏某的诉讼请求。上述条款同时规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主张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提醒注意的是,家庭暴力的无过错方主动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要求损害赔偿,应在离婚诉讼同时一并提起;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方主动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在法院判决离婚后1年内无过错方可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案例四:

  案情回放:刘某与秦某结婚5年,婚姻生活中,因家庭琐事存在一定矛盾。一日,夫妻俩一言不合,刘某一拳打中秦某眼眶,后被家人拉开。怒火难消的刘某趁秦某午睡之机,拿水果刀将秦某左后脚跟划伤。事发后,秦某报警,经法医鉴定秦某左侧跟腱断裂,右眼眶周围软组织挫伤,构成轻伤,伤残等级十级。最终刘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法官释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未构成轻微伤的承担婚姻法中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轻微伤的,适用治安处罚条例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轻伤、重伤或造成死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庭本该是温暖的港湾,因为性格不和、家庭琐事产生争执继而大打出手,破碎的不仅是本来完整的家庭,还可能是本该灿烂的人生。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