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子女抚养系列五:物价上涨费用增加,法院可判增抚育费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11 10: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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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系列五:物价上涨费用增加,法院可判增抚育费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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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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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2008年9月罗某与白某相识,2009年6月两人生育一女。2010年6月经法院判决,女儿由罗某抚养,白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 350元。罗某以物价上涨,孩子的学习、生活和医疗费用增加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白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50元。白某辩称,自己是农民,没有工作,而且还要赡养父母,没有经济能力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因此,不同意罗某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要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物价上涨,孩子学习、生活、医疗费用增加等情况分析,白某每月给付350元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孩子的正常生活需要,因此罗某提出要求白某增加抚养费,理由充分,予以支持。最后,法院综合考虑白某的收入、生活状况,判令白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法官讲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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