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离婚后丈夫车祸死亡 遗腹子存活就能继承遗产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11 10: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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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丈夫车祸死亡 遗腹子存活就能继承遗产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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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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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李先生在2005年经人介绍与张小姐结婚,婚后3年张小姐一直未生育,李先生的父母觉得自家有可能绝后,经常和张小姐争吵,李先生也很苦恼,双方由此夫妻感情破裂,两人于2009年2月经法院判决离婚。2009年4月,李先生因酒后驾车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张小姐得知此事后昏了过去,被送到医院后才发现其已怀孕4个月,张小姐强忍着伤痛,将李先生的遗腹子生下,但李先生的父母却拒绝承认这个孩子,于是张小姐将李先生的父母告上法院,要替出生的胎儿索要李先生的遗产份额。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张小姐生育的孩子享有对李先生遗产的继承权。
法官说法: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胎儿虽然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保留其继承份额是对被继承人子女利益的特殊保护措施。倘若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则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如果胎儿出生后是活体的则享有继承权。所以,在本案中张先生的遗腹子出生时是活体,他就可以继承遗产中的应保留份额。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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