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离婚了 照样来找你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12 12: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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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 照样来找你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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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我才知道自己有这么多家底。”刚刚离婚不久的王女士在拿到西城法院判决书的那一刻感慨万千。不清楚自己家底的女性恐怕不止一位。
王女士和丈夫于去年11月因感情不和到法院要求离婚。双方在分割财产时发生了分歧。王女士只知道丈夫一直在炒股,但到底有多少股本就不清楚了。诉讼中,丈夫说股金总额大约有8万元,他同意给王女士11万元。可王女士认为他们的股金不可能这么少,法院要求王女士提供账号或其它证据,但王女士平时不了解家庭的“财政状况”,更不曾留意丈夫炒股的情况,所以她根本无法提供这方面的证据,只好同意了丈夫的条件,得到了11万元。
离婚后,王女士自己管起了账目,对股票有了初步的认识,她想知道前夫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怎么操作股票的。没想到经她咨询,居然知道了前夫炒股的证券营业部并查到了股东代码。王女士发现前夫在他们离婚时说了谎,当时前夫名下的资金有33万余元,根本不是区区8万元。
王女士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对财产重新分割。经法官核实证据,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王女士丈夫的名下股金余额确实是33万余元。诉讼中,王女士的前夫辩称这33万元当中只有8万元属于自己,其余钱款是自己家人的,但没有提供相应证据。法院最终认定此款是王女士与前夫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王女士的前夫为达到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故意隐瞒股金总额,造成了王女士的财产损失。王女士发现此情况后,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法院应予支持并予以多分。据此,法院判决王女士的前夫再给付王女士10万元。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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