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男子与女友吵架 从8楼抛下酒坛砸坏汽车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09 11: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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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春节期间,是家家户户团圆的时候,也是各个餐厅最忙的时候,某饭店的会计刘波(化名) ,看见一个包间门口的地上掉落了一张银行卡,他捡起来拿到收银台,用饭店的POS机随意刷了一笔12元,显示支付成功。几天后,刘波通过饭店的POS机刷了一笔200元,然后从饭店拿出200元现金,这样一来,饭店的账就是平的。图片检察官提醒本案给我们每个人提了个醒:任何类型的银行卡都应当设置支付密码,如果为了日常交易方便(如买菜、点外卖)开通了小额免密支付,请一定妥善保管好手机开机密码、支付密码、二维码等相关凭证,订制交易短信提醒服务。否则遇到像刘波这样“蚂蚁搬家式”的盗刷,很可能因为图一时省事儿而得不偿失。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高空抛物现象被人们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轻则损毁物品、让人受惊,重则危及他人生命健康安全,高空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近日,北京石景山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被告人韩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2年8月18日19时许,被告人韩某因酒后与女友吵架,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从其居住的8层将一个陶瓷酒坛从窗口抛出,造成被害人徐某停放在楼下的白色小客车天窗被砸坏。经鉴定,被损坏天窗价值12015元。案发后被害人报警,被告人韩某于当日被民警查获,被告人韩某的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 石景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在高层建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韩某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依其悔罪表现适用缓刑。被告人韩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提示:高空抛物不仅事关社会公德,更是一条不能逾越的法律红线,2021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将高空抛物这种危险行为入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公民应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同时一旦发现有人高空抛物要及时报警处理,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