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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影院人员“里应外合”、携带盗摄设备入场,牟取暴利——是谁在传播盗版《满江红》?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09 11:36:49 249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这个春节,多部院线热映电影收获口碑,票房喜人。与此同时,各种盗版影片流传,被低价售卖。   盗版电影是怎么来的、背后有什么盈利模式?调查发现,盗版电影的“生产”手段多样,偷拍盗录只是灰色产业链中最基础的一环。    混乱 上映一周盗版现身网络   “《满江红》《流浪地球2》……5部春节档”。某平台上,春节档电影正被售卖。5部电影原价15.88元,关注店铺立减5元。“这是TC版(抢先版)视频,网盘发货。”商家表示,可以先看试看版,“可以接受就下单”。打开试看链接,虽比不上现场体验,但画质和音效尚可。试看版中,商家还会不断拖动影片进度条,以证明这是完整影片。其中一部的片名中,有“精修”二字。   记者发现,低价出售春节档热门电影的不在少数。“《满江红》春节档电影秒发”。另一位商家标注了,付款后同样是通过移动硬盘或网盘发货。单部影片5元,5部一起打包价为15.9元,购买两件还能继续打9.9折。   TC版(抢先版),也就是人们俗称的“枪版”。春节档电影被盗摄低价售卖,几乎“年年岁岁花相似”。如今,有不少渠道还提供免费的春节档电影。   “关注上方公众号,立刻获取”“点击关注下方公众号获取”……在某平台输入“满江红、资源”等关键词,很快弹出多条内容。乍一看,它们仿佛是围绕《满江红》所写的影评,但在文章版面的醒目位置,均宣称只要依步骤操作,即可在线免费观看完整影片。   关注一个公众号后,扫描弹出的二维码,记者加入一个名为“资源群”的微信群。管理员不厌其烦地提醒新进群的群员“禁言”,并称“具体资源见群公告”。按照群公告给出的链接和操作方式,记者进入到群专属盘内,输入《满江红》后,果然出现了可点击播放的影片视频。   记者尝试搜索《流浪地球2》,同样出现影片视频,可完整播放。但该视频呈现的影院屏幕,是一个微微偏斜的长方形。且播放片头时,可看到数位进场观众的身影。很明显是在电影院现场录制的,且录制设备处在观影方向中偏右的位置。    手段 携带盗摄设备“随手拍”   最新上映的电影资源是如何广泛流传于网络的?如此短的时间内,采用了什么方式偷拍盗摄?   “主要还是有人通过手机、相机等设备偷偷拍摄。”一名电影院工作人员说,随着科技进步,一些盗摄者在观影过程中,甚至会用到微型摄像头或针孔摄像机。即使工作人员不定时巡厅或查看监控,要在光线昏暗的电影院内及时发现微小设备,也有不小的难度。   类似说法,在执法监管和司法查处的实践中,也得到了证实。此前,多部门联合发布了15起院线电影盗录传播典型案例,其中就展现了不法分子盗摄盗录的主要手段与目的。   最为常见的,是盗录者作为观众,使用手机、摄像机等设备,在影片播放时直接录制。披露的典型案例中,陕西省咸阳、西安等地执法部门,均是在对影院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人正使用相关设备盗录电影。   也有不法分子与影院工作人员“里应外合”,获取电影资源。此前,宁夏平罗县公安机关破获了盗录传播院线电影案。案件中,王某利用在电影城工作的便利条件,将影厅监控拍摄的电影发送给刘某,还将影厅监控通过软件分享给刘某,刘某录制电影后出售给他人。贵州惠水县破获的盗录传播院线电影案显示,范某取得影院经营权后,购买设备翻拍放映的影片,向群成员提供盗录影片。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储江说,盗摄正在上映的电影屏幕并通过互联网传播,是典型的侵犯院线电影著作权的行为。盗摄的拍摄者、将盗摄视频上传至互联网传播、转发下载链接的网民,都是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直接侵权者。网络平台如果不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的,也构成共同侵权,是间接侵权者。   与此同时,如果影院也参与了一同盗摄并非法牟利的行为,还有可能严重违反电影发行协议,情节恶劣的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产业 5元8元“滚成”百万元   采访发现,这些偷拍盗摄的影片,会被相关人员“物尽其用”。既可以用来贩卖变现,还能够用作账号引流、继续牟利。   “偷拍和贩卖‘枪版’的现象屡禁不绝,一个原因就是有利可图。”某电影院工作人员说,一些人只要在观影中秘密拍摄一部完整影片,经过简单处理后,就可上传到网络以几元、十几元的低价售卖,或者层层转卖牟利。   就是这几元、十多元的价格,在灰色市场上带来的驱动力是十分庞大的。前述经营电影院的范某,在翻拍影片后就将其提供给群成员,而后收取了包月费用8.17万元。甚至,有的盗录者通过个人店铺、微信等途径广泛向公众出售,5元、8元的“小钱”汇集起来,违法所得动辄上百万元。   业内人士透露,盗版电影产业已形成从偷拍盗摄影片资源到转卖分发、多次牟利的完整产业链。偷拍盗摄电影,只是整个产业链上最基础的一环。在贩卖盗版电影之外,以“免费”噱头用作继续引流牟利的手段,也是灰色产业链上较普遍的做法。   采访中,一些群组管理者免费提供盗版电影,主要目的就是为公众号、微信群等引流牟利。例如记者所在的群中直接注明“会发广告,介意的话可以退群”。而这一渠道的传播速度颇为可观。在记者入群后短短19分钟内,就有近30人陆续加入。   此外,不法分子另一种操作思路是组建网站、微信公号等,将资源免费提供给用户,作为引流元素间接获利。如福建莆田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显示,林某经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利用软件收集并上传近7万条网络影视作品链接至其设置的两个域名,通过发放优惠券吸引顾客购物赚取佣金。    说法 防侵权更要防“逆淘汰”   电影院从业人士表示,电影院面对可能的偷拍盗摄行为,也有尴尬的一面。比如,工作人员不可能去检查观众随身携带了什么设备。同时,尽管工作人员会不定时巡厅,但巡厅次数多了会影响观众的观影体验。“我们一旦发现有偷拍盗摄,会立即制止并警告。如果当事者不听劝阻,或者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会报案处理。”   盗版电影在现实中屡禁不绝,背后也有多个原因。电影业从业人员分析,除了市场需求和难以预防之外,还有观众法律意识和观影鉴赏水平的原因,“一有院线上新,有的观众就喜欢问有没有‘盗版’,根本不在乎观影环境和画质。”近些年一些自媒体渠道资源的丰富、影院票价调整等因素,也导致一部分观众越来越不愿意花钱走进影院。   “盗版电影目前主要在社交媒体、自媒体平台和网络硬盘这几个环节比较泛滥,需加大审查审核力度,这从技术上是可以实现的。”影评人、中国艺术研究院学者孙佳山说,仅靠查处个人很难实现禁绝,“要掐断它的传播途径,打击其背后的盈利模式和机制。”   律师储江说,严格讲,每一位付费购买了侵权影像并传播的网民,都构成对影片著作权的直接侵权,侵犯了影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在实践中,这种隐蔽的、大量的侵权行为很难全面监控和彻底根治。因此,平台方需要对平台上的侵权行为实时监控、及时处理。“在实践中,影片发行方常常会在电影画面中植入画面指纹来锁定侵权人,从而追究侵权行为,整治侵权乱象。”   孙佳山表示,治理盗版电影不是小事,但凡上院线的电影,即使是中小成本也大多是千万元级别的成本,春节档电影的成本则普遍更高。“盗版不仅是侵权问题,同时也影响了市场秩序,这对于影视行业是一种长期危害。长期下去容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影响我国电影业高质量发展。”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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