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热点解读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搓麻将、抢红包……春节固定“节目”可能踩到哪些“雷”?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09 11:36:28 923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每到过年,搓麻将、抢红包 成了很多人的固定“节目”   但在休闲娱乐的同时, 也潜藏着一些法律风险   快来学习这份安全指南, 一起平安欢度春节    打牌搓麻输赢过大变赌博    案例回顾    贺女士招揽几位邻居到家中打麻将,称他们用筹码玩牌,每个人先交20000元押金,防止输钱欠债,其从中抽取1000元作为房费。后贺女士等人被民警抓获,参与人员5人,起获现金赌资6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贺女士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法院判决贺女士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提示   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0000元以上的,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均属于聚众赌博。返乡团聚,三五亲友打牌搓麻,娱乐休闲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输赢数目过大,打牌变成赌博,则会触犯法律,后果严重。      除了玩扑克、打麻将,KTV唱歌也是备受欢迎的娱乐方式。那么,家长能否带孩子去“唱K”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KTV等娱乐场所灯光昏暗,常有抽烟喝酒等情景,孩子们难免耳濡目染,这样的环境和氛围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作出禁止性规定。家长作为监护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以身作则。    抢红包的法律“姿势”知多少   春节期间,线上抢红包、发红包是亲朋好友之间的“常规操作”,既有博个好彩头的寓意,又有拆盲盒的惊喜,金额不一定大,重在好玩儿。    那么,是什么红包都能抢吗?   发红包的人能否要求对方退还?   抢、发红包也要掌握正确的法律“姿势”!    一起来看~    线上发红包能否要求对方退还?   通过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来看,应该从金额、附言、双方关系等方面综合考量。首先,春节是我国传统节日,如果交易金额是特殊含义的数字,如代表顺利的“666”、发财的“888”,一般认定为赠与。此外还要看红包金额的大小,如果给付金额巨大又无其他情形的,偏向认定为借贷;如果金额较小,则偏向认定为赠与。至于金额大小,需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当事人经济能力、熟识程度等在个案中具体裁量。   其次,有的红包会有留言、备注等附言,如果附言是“新春快乐”“过年好”等,且数额不大,可以直接认定为赠与;如果仅注明转款或有歧义的附言,法院还要综合其他证据再认定。   最后,还要根据双方关系进行判断。一般而言,如果双方是恋爱关系,对于明显是附条件或者有目的的转账,应考虑资金往来是否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如果非恋爱关系,则一般认定为无偿赠与,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虽然双方未签署书面赠与协议,但当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了赠与,实际上该过程已形成赠与合同,且合同履行完毕。此时,财产所有权从赠与人转移至受赠人,赠与人不能再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物。因此这种情况下,通过微信发出的红包被他人领取后,视为赠与完成,难以要求领取人返还。    熊孩子发出去的红包父母能否要回?   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家长能否要回钱的关键,在于孩子能否独立实施发红包行为。如果红包数额较大,与孩子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或者家长不同意或不追认的情形下,该行为无效,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该笔款项。相反,如果红包金额小或者家长事先表示同意或事后追认,那么发红包行为就是有效的。    抢了这些“特定红包”,小心违法!      在微信群以发送“特定红包”的形式购买商品、缴纳费用、偿还借款等,与调节气氛的红包是截然不同的,不能想抢就抢。比如,在团购群中购买产品发给群主的“货款红包”,在业主群中通过红包形式缴纳的物业费或在同学群中发送红包归还某同学的借款等。这些红包具有特殊性,领取红包使自己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更为甚者,如果领取后拒不退还或者明知故“抢”,可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2000元或3000元以上的,或者一年内三次盗窃的,即可构成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在抢红包的同时,还要提防可能的骗局。抢红包时,一旦要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千万不要动心点开链接,这种情况很可能是钓鱼网站的“糖衣炮弹”。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