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和女友发生矛盾 男子气愤之下5楼高空抛物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09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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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租户与房产中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入住后发现房屋系隔断房。入住之后发现安全隐患租户搬离涉案房屋王先生诉称, 2022年2月,其与房产中介白云公司签订《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服务合同》 ,约定白云公司将某房屋的一间卧室分租给王先生,租金按照季付,押金为3000元。关于租金部分,依据合同约定,原告解除合同需要提前十五天在APP发起申请并承担违约责任,原告于4月26日发起解约申请, 5月1日办理解约手续,不满15日,需要补齐5月1日至5月10的租金,其余部分已经退还。一旦出现一方违约或者提前解约的情形,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合理避免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近年来,“高空抛物”时有发生、屡禁不止,继《民法典》明确了该行为的民事法律后果,2021年3月1日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也增设了“高空抛物”罪,自此,“高空抛物”正式入刑。你的随手一扔,真有可能直接把自己扔进监狱里。 陈某因与女朋友发生矛盾,一时气愤,为发泄个人情绪,将一包物品从家中窗户扔出,塑料袋内含有玩偶、污损纸张、玻璃瓶装物品等。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陈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释法: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虽未造成严重损害后果,但陈某居住房屋的楼层为五层,居民小区内有行人、有停放车辆,其所扔物品中含有玻璃瓶装物品,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其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情节严重,构成高空抛物罪。 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以高空抛物罪判处陈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高空抛物”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极大威胁。《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无论是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还是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都要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情节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刑法》规定了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不仅如此,高空抛物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向特定目标抛掷物品,如故意向特定的人抛物,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为严惩高空抛物行为,《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还规定了对于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后又实施、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均应当从重处罚,且一般不适用缓刑。 法官提示 规范个人行为。控制好个人情绪,任何理由都不是随手乱扔的借口,故意抛物很可能入“刑”。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