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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邱恒元 倪文琦)“真是太好了,现在出门交通不乱了,助动车送孩子上学经过这里也不担心了,又保障了我们居民的乘车方便,还远离噪音和废气,这样的解决办法就一个字,好!感谢党和政府办的大实事!”说起最近启用的830路公交车首末站新站,原站点附近小区的居民交口称赞,居民张伯伯更是竖起了大拇指,说出了这番肺腑之言。
原本为了便民而建造的公交车站为何成了当地居民的困扰?公交车站的迁移工程又是怎样推进的?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其中又发挥了什么作用?故事要从一次道路公共安全隐患说起……
便民车站为何“扰民”?
2020年10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排查徐汇区道路公共安全隐患中发现,位于钦州南路虹漕南路路口的830路公交车首末站设置以及公交车停放存在道路安全隐患。
同时,这个问题也得到了徐汇区人大代表的关注与重视。区人大代表卫永健到现场查看后说:“当一次次目睹大量非机动车甚至行人、‘被迫’借道机动车道、与机动车混杂通行时,总担心事故随时可能被触发。公交小站点却是牵系民生的大事情。”
针对这一民生难题,检察官办案组通过实地探访并听取附近居民意见后发现,830路公交车首末站设置于钦州南路虹漕南路路口,车流量大且未设置公交港湾,通常会有四五辆待发公交车同时停放于始发站台。由于每辆公交车长约十米,停放在站台的四、五辆待发车辆在占据了长达四五十米的非机动车道的同时,还占据了部分机动车道,车站附近还有一所学校,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增加了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检察建议助力车站搬迁
城市公交首末站是公交运行的两端,设置不合理必然导致交通堵塞,更会造成道路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面临受损风险。根据相关规定,中心城区公交首末站设置由市级机关监督管理。为了维护附近通行市民及当地居民的公共利益,保障附近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徐汇区检察院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指导下,将此问题纳入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向相关单位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第一,对830路公交车首末站进行迁移或者采取其他合理方案;
第二,对830路公交车首末站的选址做好相应的配套工作;第三,全面梳理徐汇区现有公交车站点,对距离信号灯、十字路口近的公交站点进行撤销、迁移或采取其他合理改进方案。
相关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刻着手制定施工方案,对公交830路线路进行优化调整,将终点站休息调度室迁移至钦州南路-桂江路西南侧近中环,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解决了这一民生难题。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近年来,城市公共安全成为威胁上海这座特大城市的主要挑战。而道路交通安全属于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领域之一,直接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20年7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正式施行,明确将城市公共安全纳入检察公益诉讼范围。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和实践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通过与有关单位磋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与行政机关共同达成营造良好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社会治理效果。
民有所呼,我有所为。徐汇区检察院在关注到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后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城市精细化治理与公益诉讼办案结合的新模式,并主导协调相关单位进行社会治理,努力让检察公益诉讼和协同治理的成果更广泛地惠及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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