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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 11月18日10时30分,随着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正式开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在11楼信息管理中心也展开了一场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专项活动。
上海一中院汤黎明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及执行干警、财务人员、部分申请执行人代表等参加了本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专项活动。活动现场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彭燕玲、周炜,特邀监督员王闲乐出席见证,并对法院执行工作建言献策。
本次上海一中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共涉及股权转让纠纷、小微企业借款合同纠纷等12起不同类型案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发放形式,共计发放执行案款1909万余元。至此,自今年5月1日上海一中院开展案款清理专项工作以来,共发放案款45.5亿余元。
活动现场,上海一中院执行局通报了现场发放案款的4起案件执行情况。
其中一件由陆俊法官承办的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为了尽快挽回被害人损失,前期执行法官采取全组集中执行的方式,分成3组奔赴杭州7个行政区,在短短两天内,至20多家银行,扣划被执行人100多个账户,共计1.4亿余元。执行法官又通过拍卖被告人房产、车辆等方式执行到2700万余元。以上钱款都已全部发放至被害人手中。
而今天为本案被害人发放的现金案款是执行法官最近从被告人处收缴的美元、欧元等外币,折合人民币18万余元。
发放现场,执行法官认真梳理,逐一核对被害人信息,在确认无误后发至被害人手中。
一次案款的发放是执行成果的体现,但若案件仍未执结,执行法官们的执行工作就不会停下。正如执行法官陆俊介绍,本案中涉及的股权仍在确权拍卖中,一旦具备处置条件,执行法官们就会尽早将钱款发至被害人,尽最大努力挽回被害人损失。
“如果说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那么执行案款及时发放就是实现‘最后一米’的冲刺。承办法官作为执行案件的第一责任人,无论从思想还是行动上都要重视执行案款的及时发放,以实实在在的作为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陆俊说。
执行案款发放完毕,执行局还通报了上海一中院执行工作、队伍教育整顿基本情况,以及在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规范和加大执行公开等方面的机制建设情况。
上海一中院副院长汤黎明指出,近年来上海一中院多次开展集中专项执行活动,不断完善机制建设,采取诸如案件繁简分流、集约化管理、疑难复杂案件专家法官会议讨论等举措,破解执行难题。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实行精准施策、重点突破,积极搭建同老百姓的沟通平台,加大司法服务保障力度,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姚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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