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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 (通讯员 牛贝)为更好服务保障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提升长三角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一体化司法保护水平,11月19日下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知识产权法庭)(以下简称合肥中院)在线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协作备忘录》)。上海知产法院院长陈亚娟、合肥中院院长王晓东分别代表各自法院签署备忘录并讲话。
《协作备忘录》围绕多元解纷协作机制、司法程序互助机制、技术认定协作机制、适法统一协作机制、审判改革交流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知识产权宣传合作机制、人才培养交流机制等提出八方面的具体措施,建立了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王晓东院长表示,《协作备忘录》的签署是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司法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沪皖两地司法合作新的里程碑,必将有力推动两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互利共赢发展。王晓东强调,要提高合作的精度和深度,推行“八项机制”课题化研究、项目化运行,共同推进“八项机制”良性运行,切实将协作机制落实落地。要拓宽共建合作的广度,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在巩固共建协议的基础上,加强两地法院的日常沟通、协调、会商、联动等工作,进一步拓展对接开放合作渠道,努力做好一体化发展这篇大文章,借力借智借势,共建共享共赢,把两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上一个新台阶。
陈亚娟院长指出,《协作备忘录》的签署是上海知产法院与合肥中院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共同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助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的有益探索。陈亚娟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国家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长三角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的重要意义,强化跨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加大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司法保护力度,营造统一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要求,深入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一体化司法保护,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的相关要求和长三角四地高院协议,以《协作备忘录》的签署为新的起点,构建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大格局。要秉承合作共赢目标,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共同推进《协作备忘录》确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落地见效,提升沪皖两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能级,共同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
签署仪式由上海知产法院副院长黎淑兰主持,上海知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陈惠珍,合肥中院副院长田岚、魏竹梅、徐艳阳以及两家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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