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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 (通讯员 沈佳青)2021年11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畴。该法明确了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从严惩治违法行为,全方位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近日,上海徐汇区检察院就针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充分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的检察职能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筑起“防火墙”。
2020年10月,市民王小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留下了个人信息。然而从11月开始,王小姐几乎每天都会接到陌生人的电话短信,询问该房子是否需要装修。来电人员不仅知道她的姓名、电话,而且能说出该房产的具体室号及房屋面积,这让王小姐十分困惑。
直到2021年2月4日,王小姐收到一封快递,上面竟然有她的名字、联系电话及现住址,快递内容是某装饰集团的装修宣传材料和一份新春家装体验展的邀请函。王小姐不由一惊,顿感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了泄露,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发现,男子曹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6日,民警将其抓获。
经查,曹某某原是本市一名无业人员,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间,其为牟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非法获得的7586条包含业主姓名、联系方式、所购楼盘地址、现居住地址等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通过邮件发送、U盘拷贝的方式出售给某装修公司工作人员,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4万余元。
8月27日,徐汇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犯罪嫌疑人曹某某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近日,徐汇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曹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这也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徐汇区第一个判决生效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本案中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已被另案处理,其他涉案人员仍在进一步追查中。
检察官说法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检察机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住址以及生物识别信息、行踪轨迹等。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切实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牢牢记住“六不”原则:不随意添加陌生人微信、QQ等社交账号;不随意提供个人信息给陌生人;不浏览不正规网站;不点击来路不明的网络链接;不从非官方应用市场随意下载手机APP;不扫描无法辨别真伪的二维码。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