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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田涛)近日,一案件当事人致电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感谢法官主动联系提醒他并帮助办理退诉讼费事宜。
据悉,这种需联系当事人才能退还胜诉诉讼费的事情,在上海一中院可能不会再发生了。
原来,今年6月,上海市一中院根据上海高院的通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胜诉退费”专项整改工作,清理应退诉讼费案件1739件,完成退费金额477.37万余元。
专项整治之后,上海市一中院并没有就此终结“胜诉退费”工作,而是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着眼于制度化、常态化解决好“胜诉退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主动退费、实时提醒、一键操作、全程监管、智慧联动”新常态。
那么,新常态“新”在哪里?
又是如何保障每一位胜诉当事人都能及时、高效、自动拿到应退还的诉讼费呢?
理念更“新”
以往,少数法官依法主动退费意识不强,一定范围存在“败诉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后,再退还胜诉当事人”的办案观念,有的存在“等待胜诉当事人自行提出退费申请”的办案习惯。
针对这种现象,上海市一中院提出,一方面,强化法官的“为群众办实事”意识,要求更新退费理念,变“按部就班退费”甚至“被动退费”到“主动退费”。另一方面,将“胜诉退费”纳入绩效考核,从制度上推着法官更新退费理念。
提醒更“新”
以往,要么胜诉当事人忘了还有退还诉讼费的事情或者因退费金额小等原因怠于花时间精力办理退费,要么案件承办人、书记员忙于办案,遗忘或来不及为当事人退还诉讼费事宜,导致诉讼费迟迟未退还。
针对这些现象,上海市一中院三步走做好提醒:第一步,立案提醒。在立案大厅设立“胜诉退费”专窗,当事人来立案时,工作人员就告知“胜诉退费”事宜。第二步,系统提醒。在法官日常的办案系统里进行提醒,当法官录入案件生效日期时系统就同步提示主动退费。第三步,台账提醒。立案庭建立“胜诉退费”工作台账,由工作人员每日汇总“胜诉退费”未处理清单,定点提醒未退费法官,实现每日对账销账。
操作更“新”
以往,退还诉讼费一方面需要当事人提供账号,一方面还需要法官内部走审批流程,费时费力。
现在依靠信息技术,在操作流程和便利度方面大大提高,“一键操作”快速完成。比如,立案时就将“胜诉退费”银行账号作为必填项录入审判系统,否则无法进入下一步操作,避免退费时再联系当事人要账号;在互联网和移动端“诉讼服务”栏目增加“胜诉退费”功能供胜诉当事人使用,方便当事人操作;在局域网主页“应用通报”栏目增加“胜诉退费统计”模块;在办案系统增加“胜诉退费”线上审批功能和“批量退费”登记功能。
监管更“新”
以往,是否退还诉讼费,可能更多的是胜诉当事人关心的事。
现在,三道监管防线帮当事人“盯住”诉讼费应退尽退。第一道防线,各业务庭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第一道监管责任,督促主审法官履行好“胜诉退费”直接责任人职责。第二道防线,立案庭作为牵头部门,通过工作台账每日对账销账,强化日清周查月结督促。第三道防线,审判管理部门每月全院通报“胜诉退费”情况,并将各部门“胜诉退费”情况纳入审判管理绩效考核。
联动更“新”
以往,诉讼费退费可能更多的是法官或当事人主动发起的事情。
现在,上海市一中院将“胜诉退费”工作涉及的法院立案收费、退费、费款管理、信息技术保障、归档审核、移送执行等多部门充分调动,“多管齐下”,实现“胜诉退费”全院“一盘棋”和全流程“智慧联动”,多方共同努力,确保全面实现“一次、全案、全额”退费。
上海市一中院将继续兑现依法、足额、主动、及时退还胜诉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的庄严承诺,确保“胜诉退费”一笔都不能少,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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