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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侯劲松)上海从2002年8月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全市累计接收、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3万余人,近几年平均每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万余人,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均控制在0.2%以下。2020年,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0.09%,大幅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保障城市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社区矫正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推进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培训和职业保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上海市司法局刑罚执行处处长黄栋介绍,开展首席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关于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实践探索,也是积极贯彻落实政法队伍建设“五个过硬”要求的重要举措。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也积极支持上海试点开展该项工作。
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在身份定义方面,首席社区矫正官是本市社区矫正条线领军人物,除做好个人本职工作外,根据邀请参与相关制度制定、疑难个案研究,发挥专业特长和经验优势,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专业指导、提出意见建议。首席社区矫正官是职业荣誉,不采取分级管理,不挂靠相应待遇。在评选条件方面,必备条件是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良好。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考察条件是牵头或参与社区矫正理论研究,研究成果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等与社区矫正工作岗位密切相关的资格证书的;牵头建立教育矫治工作室或系所在单位挂牌教育矫治工作室骨干成员,并定期开展业务工作;在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扶帮教等方面创新了工作方法、提出过建设性意见建议或积累了一定经验成果,被市级层面采纳并推广的;在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中积累了一定工作案例,具有实际参考价值的;因业务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相关荣誉表彰的。在参选范围方面,各区司法局科(处)社区矫正专职干部;各街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干部;选派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狱戒毒民警可以参评,首席社区矫正官最终评定人数不超过以上参评范围总人数的2%。在评聘程序方面,成立首席社区矫正官评审委员会,经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最后由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
通过首席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为加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积累实践经验,为保障刑事执行工作高质量开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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