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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13 09:06:52 790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

  (二)注册资本的最低资本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且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三)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四)不设股东会,但是仍由股东行驶普通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且要求置备书面的决定和签名;

  (五)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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